吐鲁番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11.02.2015 11:16
本文来源: 科技信息服务
自2011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吐鲁番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并成为全疆第一个顺利通过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的地(州),综合评定为优秀等级。全地区共纳入林改的集体林面积25.53万亩,已完成25.12万亩林地的登记确权,其中:家庭承包到户1.83万亩,占7.3%;集体统一经营面积23.29万亩,占92.7%。依法核发林权证2.06万本。
林改后,农民群众对植树造林,尤其是发展酿酒葡萄产生了极大的热情,仅2014年就种植8623亩。很多农民、种植大户充分利用承包地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利用荒地、空闲地等开展林药、林禽、林牧等种植模式,特别是梭梭林下接种肉苁蓉已达到1.26万亩,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农民对林地资源的保护意识普遍增强,自发组织实行互助联防,制止滥砍盗伐行为,一些乡村还制定了乡规民约,形成了管护严格、砍伐慎重的良好局面。很多造林大户和农民申请发放林权证抵押贷款的积极性很高,渴望融资、满足生产投入的需求极大。
为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地区各级林业部门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发展观念,大胆尝试,积极做好林权证的发放审核、登记备案、监管服务工作,组织编写了《吐鲁番地区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流程》(试行)。今年,将重点做好林地流转监管和林权抵押贷款等协调服务、政策咨询工作,组织制定《吐鲁番地区林权抵押登记申请表》(试行)和《吐鲁番地区林权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书》(试行),规范林权抵押登记工作。围绕建立流转服务平台、评估机构、投融资体系、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等方面,积极探索配套改革,配合金融部门共同解决好林权抵押贷款的瓶颈和障碍,进一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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