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延续执行新人社函〔2014〕63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31.12.2015  18:32

 

新人社函〔2015〕671号

关于新疆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延续执行新人社函

〔2014〕63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新疆正大畜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新疆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延续执行新人社函〔2014〕639号批复的请示》收悉。经复核,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延续执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新疆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延续执行新人社函〔2013〕688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新人社函〔2014〕639号)。

执行有效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