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关于及时变更维修资金业主房屋信息的告知

06.01.2015  15:37

  告        知

  各位业主:

  近期我办会将业主维修资金分户帐余额变动情况定期发送至你缴纳费用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中,为保证发送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提醒广大业主若您购买的房屋发生信息变更(如姓名、房屋地址、电话更改等)请及时在我办各业务窗口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或登录我办维修资金官网: www.wswxzj.gov.cn 输入缴存凭证中业主帐号后也可自行更改;发生房屋过户的,须双方本人到场至业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若未及时办理变更和过户手续造成信息发送错误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告知!

  乌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