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鑫业农机合作社签约新疆农机PPP首单
日前,沙湾县鑫业农机合作社与约翰迪尔融资租赁公司正式通过PPP合作模式签约,购置采棉机2台,这也是全疆农业PPP融资模式第一单。
图为沙湾县鑫业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左一)在乌鲁木齐签约PPP项目
鑫业合作社理事长朱清江说“我们合作社在2014年就通过农业部农银融资租赁方式购置4台凯斯采棉机,对解决合作社发展资金瓶颈作用很大,这次通过PPP融资模式签约,进一步拓宽合作社融资渠道,也是一种全新的融资方式,通过这一次签约,合作社购买采棉机只需要预付30%(购机款),就可以拿回采棉机,剩余部分款项及贷款利息,可在未来3年内逐次付清,3年将受益农业部贴息近10万元,带动合作社投资660万元。”
据了解,此次PPP模式合作项目是自治区农业厅、约翰迪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为全疆农机合作社购置的200台大型采棉机进行贴息补贴,此项目同时也成为我国农机行业开展PPP合作模式的先行。项目由农业部安排贷款贴息补助资金800万元,约翰迪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排优惠补贴1200万元,共计2000万元,可撬动社会资金7亿元。
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在合作基础上,通过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整合公私部门的各自优势,进而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公众的共赢。
“此次我们引入PPP模式,实施融资租赁贴息购置采棉机项目,其目的在于尝试利用企业融资平台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和租赁服务,有效破解农业发展融资难、农民贷款难等系列问题,提升全区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效率。”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马成表示。在农业部的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农业厅结合新疆棉花产业发展的特点和实际,与约翰迪尔合作,经过大量的调研,科学筹划,促成了项目的签约实施。
约翰迪尔作为本次项目的设备供应以及提供融资服务企业,首次与农业部和自治区农业厅成功合作开展PPP工作,实现了“政府出资引导,企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合作社和农户积极参与”的既定目标。为了配合本次项目的顺利进行,约翰迪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政府提供给合作社用户的贴息之外,也给予了融资购机用户利息优惠,为用户减轻经济负担。
“这个项目初步建立了政府财政—融资租赁—农机服务合作社—棉农合作的多赢新模式,财政资金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质量和效率,企业资本获得了合理收益,广大农户得到了最大实惠,是一种典型的拓展企业、合作社、农户资本发展空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的PPP模式。”约翰迪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尹丽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