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县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

22.10.2015  20:47
 2015年,按照区、州环保会议工作要求,呼图壁县以环境监管网格化为抓手,结合全县企业分布情况,县政府制定下发《呼图壁县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确定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大格局,重点以工业园区、各相关部门、乡镇行政区域的管理为主,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

  呼图壁县辖区内7个乡镇,为贯彻落实网格化监管体系,分别制定了本辖区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全面实现县、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各级网格分别明确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三级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制。

  通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可及时了解、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以及对违法建设项目、危害饮用水源地、破坏农村环境等违法行为,能够实现层层监管、时时监控,确保日常监管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