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石油污染案开审 原告索赔近1.5亿元
09.12.2014 20:23
本文来源: 新疆平安网
新疆平安网讯 (李楠楠) 12月9日上午9时30分,天津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栾树海、刘明炜等21名养殖户诉被告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被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据天津海事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庭审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养殖损失共计人民币141,504,717元;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鉴定费人民币7,030,000元;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21名原告在河北省乐亭县海域从事海参养殖,共计拥有海参养殖池2905.99亩,工厂化养殖5727平米。2011年6月,二被告所属的蓬莱19-3油田的B平台和C平台发生溢油事故,造成渤海湾发生大面积的环境污染。由于二被告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布溢油事故,致使原告误将混有油污的海水纳入海参养殖池,造成大量海参死亡,经证损失共计人民币141,504,717元。
为此,21名原告请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141,504,717元和鉴定费人民币7,03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责任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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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201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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