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林业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视频培训班的通知
新林传发〔2016〕95号
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我厅决定举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视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厅直属单位(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含所属林管分局)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各1名,厅资源处、林业工会、护林办、湿地办、厅机关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同志各1名。
二、培训时间
2016年7月4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均为北京时间)。
三、培训地点
(一)主会场
林业厅主分场设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电视电话会议室。
参加人员:驻乌直属单位、厅资源处、林业工会、护林办、湿地办、厅机关服务中心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
(二)分会场
分会场设在天西、阿山、天东森林公安分局及所属公安派出所电视电话会议室。
参加人员:天西、阿山国有林管理局及所属分局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天东国有林管理局所属分局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新《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讲解。
(二)道路交通法规,典型案例讲解。
(三)消防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讲解。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做好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加强调试和隐患排查,确保万无一失。
(二)培训期间,请各单位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三)请各单位将培训人员名单于7月1日18时前传真至自治区林业厅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哲
联系电话:0991—5814413(传真)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