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会议召开
(记者贾梦妍)4月18日,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总结回顾了2016年我市巡察工作,安排部署了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级巡察机构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个重点,推动巡察工作稳步开展。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完成了对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等9个单位的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线索102条,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线索133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线索56条。巡察效果显著,达到了预期目的。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徐海荣在4月15日市委巡察工作“五人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读了市委对12家单位开展巡察的决定,其中3家被巡察单位党组书记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市委巡察组在新一轮的巡察中,要严格贯彻落实徐海荣书记在市委巡察工作“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扣“六大纪律”,紧盯“三个问题”,紧抓“三个重点”,聚焦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党的治疆方略和总目标实现、聚焦反分裂斗争、聚焦民族团结、聚焦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开展巡察,突出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从严从实开展巡察工作。
会议要求,在巡察工作中没有不可询问的人和事,没有不可查阅的资料和会议记录,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巡察组了解情况。被巡察单位在巡察期间弄虚作假、干扰巡察、整改滞后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要管好干部、带好队伍,做到政治上严、作风上严、生活上严,敢于动真碰硬、发挥好“尖兵”“利剑”的作用。确保巡察工作取得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反响好的实际成效,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市委副书记于鸷隆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贠书霞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