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阶梯水价加入乌鲁木齐市调价方案 用水越多价格越贵
实行阶梯水价加入调价方案
用水越多价格越贵 增强企业居民节水意识
在16日的听证会现场还传递出一个信息,实行阶梯水价已经出现在乌鲁木齐市调价方案中。
所谓阶梯水价,就是对居民用水及企业用水量进行核定,对于在基本定额以内的用水量实行较低价格,超过基本水量部分实行累进递增式阶梯式水价。简单理解阶梯水价就是用水越多,价格越贵。
记者发现,此次调价方案中,包含阶梯水价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按照方案显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分为三档,采用按户定量的方式,以每个家庭3口人、人均月用水量3立方米作为基本水量,级差为1:1.5:2。即第一档水量为基本水量,按照规定价格执行;第二档水量为基本水量的2倍,按照规定价格的1.5倍执行;第三档水量为基本水量的3倍,按照规定价格的2倍执行。
简单来看,按照1:1.5:2的级差,以乌鲁木齐为例,调整后除垃圾费外,水价为2.60元,第一档的水价不变,第二档水价为3.90元、第三档的水价为5.20元。
例如一家三口当月用水量为20立方米,那么需要缴纳2.60×9+3.90×9+5.2×2=68.9元的水费。而实际上,普通的一家三口月用水量一般在5立方米左右。
对于非居民生活用水,则严格实行定额(计划)管理,定额用水量以内部分执行规定的到户综合水价,超定额用水量部分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以工业用水为例,定额用水量以内,按照3.64元的价格收费,超出定额和计划用水的水量按照三个档执行,分别为综合水价的1、2、3倍,超出定额和计划用水40%以上的部分,将会按照3倍即14.56元的价格收费。
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水工教研室主任李玉建认为,“阶梯水价”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了水价上调的空间,增强了企业和居民的节水意识,避免了水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