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抽查实施方案 强化环境监管水平

10.12.2015  13:0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环保部《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及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5〕521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保障全州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巴州环境保护局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关于巴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适应和妥善处理新常态、新形势下产生的新问题,巴州环境保护局立足长远,结合新目标、新思路、新部署制定了该《方案》,并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环境权益作为巴州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污染源现场监督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和机制,做好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方案》的制定体现了今后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在制定年度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实行和推广随机抽查制度,进一步提升我州环境监察队伍的环境行政执法效能,切实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水平。
            巴州环境保护局将加强组织指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培训,切实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促进我州经济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