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台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有关政策

03.04.2015  00:40

为适应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3月份,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医价〔2015〕32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在2012版医疗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明确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概念,按照管理权限制定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程序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程序,规范了医疗机构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并要求新增的一次性医疗耗材也按照新程序办理。

通知》的出台,加强了我区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适应医疗技术的革新进步,积极引导我区医疗服务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