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冬运会前乌市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19.01.2016  17:12

  为确保春节、冬运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农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市农牧局(市兽医局)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结合当前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于2016年1月11—14日,组织乌市种子管理站、乌市沙区经发委、高新区农业局、米东区农技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对我市南昌路、安宁渠镇、米东区农资市场的种子开展了三次集中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车辆5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8家。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未包装的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的种子、未按规定制作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等违法行为以及药剂处理的种子的安全经营情况。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市场整体经营情况较规范。少数药剂处理的种子存在标注内容(安全警示)不全及经营档案记录不够及时全面的现象,执法人员发现后,当场予以指导并要求改正。针对药剂处理的种子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向生产商索要规范的标签并贴标,同时要求安全存放、实名制销售、销售时务必告知农民安全使用方法,不可食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检查的同时我中心执法人员主动向区县执法人员传授工作经验,并对现场经营户和农民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农资经营户合法经营意识和农民辨假维权能力,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资市场、保证农业安全生产及种子管理权限下放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