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参保险种选择更灵活
自治区人社厅解读户籍改革对社保、就业的利好
新疆网讯 (记者 史传芝)今后,农村户籍人员进城,如果没有与企业建立较为稳定的劳动关系,也将能作为自由职业者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
近日,新疆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今后,将逐步推进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养老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2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实施意见》中涉及社保、就业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解读。
以养老保险为例,该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闫科明介绍,以前,农村户籍人员到城里打工,被定为外来务工人员,只有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否则,就只能在户籍地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对于没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没有选择。
据了解,新农保按年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缴费,新农保缴费标准相对较低,退休后的养老金标准也低。对于经济条件许可的农村户籍人员,户籍限制了他的选择。
闫科明说,这一次户籍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那么过去意义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即使没有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作为自由职业者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待遇享受标准与职工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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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对于《实施意见》中涉及的医疗、职业培训、就业等内容,记者采访了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
户籍改革减少重复参保
问:有一个现象,有些参保人员可以同时参加两种医疗保险,这中间有户籍因素的影响吗?
人社厅医疗生育保险处处长袁增珠:当前,的确存在一个参保人员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这属于重复参保。国家统计数据显示,约有一亿人,自治区也有重复参保的现象。
如果一个人重复参保,那么国家财政就在一个人身上给予了两份财政补助;我们主张人人参保,但是不能重复报销。这种现象出现,有管理上的原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不同,也有户籍因素的影响。此次户籍改革,有利于减少重复参保的情况。
农村城镇养老制度合并
问:此次户籍改革,对于农村户籍人员,在养老保险方面有什么利好吗?
人社厅农村社会保险处处长党立新: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年满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消了原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自治区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户籍制度改革正逢其时,将对两项制度的合并实施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同时,户籍制度改革也将有利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当前,自治区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为55 元/人/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00 元/人/月。两个制度合并以后,包括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内的各项标准都将统一。
于今年7 月1 日起实施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更是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架起连接的桥梁,将实现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互转。今后,城乡居民不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待遇领取条件,不用再担心两种制度间衔接不上,使参保群众从制度体系的优化完善中更多获益。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趋同
问:这次户籍改革,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有什么影响吗?
人社厅医疗生育保险处处长袁增珠:医保关系转移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制度内转移,一个是跨制度转移。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现阶段主要是制度内转移。
将来医疗保险发展的方向就是城乡居民趋向同等待遇。现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者还不完全一致,唯一一致的是财政补助的标准,今年是每人每年补助330元。但是这二者之间相互转移,问题不大,因为财政补助一样,待遇也相差无几。
但是随着参保人员身份的转移,跨制度转移医保关系区别就比较大了。你是一个农民,你是一个居民,参加工作有单位了,在单位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涉及跨制度转移,涉及医保单位缴费、财政补助、个人缴费,属于三方筹资,且享受的待遇标准、筹资水平,都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相差比较大,待遇水平差两倍多,筹资水平大概差10 倍。户籍改革以后,可能会涉及到这方面问题。
职业培训迎来新挑战
问:户籍改革提出在职业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这有什么变化?
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王静:目前,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镇,就业和创业培训已从政策、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并没有户籍差异。新疆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后,农民变为居民,转移人口增加,培训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培训机构和服务将面临新的挑战。
户籍改革让人员流动变得更容易,促使培训机构的培训模式发生变化,能够提供更高质量更具灵活性培训。
成为居民,享受更多就业优惠政
问:农民变为居民,在就业上会享受到更多的扶持吗?
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就业服务指导处副处长韩冰:之前,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村户籍人员,他们能享受到的就业优惠政策只有两方面,小额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随着户籍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他们在城市能享受的就业政策也会增多。
比如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失业后还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保补贴等多项就业优惠政策的补贴。(记者史传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