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情况及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通知

27.11.2015  19:35

    新农机办函〔2015〕7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近日,我局对各地州、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针对二季度存在问题,检查是否按要求整改,现就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检查情况

伊犁州两项未公开,克州三项未公开,其他地州相关信息公开率均为100%。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相当部分地州目前仍未按要求更换子栏目名称。

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成率 90 %,专栏名称规范率达53%,信息公开率84%,专栏链接率80 %。取得良好成效。昌吉州、巴州、哈密、阿勒泰等地州在县市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中推进力度大,成效显著。但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个别县市仍未建成信息公开专栏,如尼勒克县、昭苏县等县;二是个别县市仍未建立链接或链接打不开;三是相当一部分专栏名称不规范;如:农机补贴、购置补贴等名称不全;四是仍有部分县市对专栏建设工作不重视,未有任何进展,提出批评。

      二、整改要求

请各地州、县市对照检查情况表(附后),针对存在问题,加快完善,12月5日核对情况将作为2015年该项工作最终评价。现将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要求重申如下:

(一)规范地州子栏目名称。随着补贴政策的调整变化,地州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子栏目名称需进行更新完善,即统一修改为“政策规章、操作流程、执行实施、支持推广目录、补贴额一览表、投诉电话、曝光台、县市专栏链接”。

(二)加快县市专栏建设规范步伐。尚未建成的县市,须加快步伐,可在地州农机化网站或政府其他网站设立专栏。地州无农机化网站且其他政府网站也无法利用的,可在自治区二级页面以“栏目”的形式设立专栏,和上述“政策规章”等栏目形成平行关系。

各县市专栏须将名称统一规范为“XX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在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链接有误或未建立链接的县市,应及时处理并提供正确的链接,以保持畅通。

      (三)完善县市专栏内容。各地要对照检查结果,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进行整改完善,2015年受益户信息需及时公示。受益户信息表需按照自治区实施指导意见附表的规定格式发布。要始终保持政策咨询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购置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的畅通,接听者必须掌握相关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的主要环节,是确保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和惠及广大农民的一件实事。各地州、县市农机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大整改完善力度,确保我区2015年底,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全覆盖。实现四季度所有县市全部专栏建设完成的总体目标。

 

附件:1、 地州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2、 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