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自治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经验材料的通知
新农机办函〔2015〕4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引领和带动我区农机合作社发展,提升我区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经验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典型材料内容包括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发展历程、取得的成效与主要做法、经验以及对未来的打算和建议,其中发展现状包括固定资产、人员配备、机具设备、基础设施(机库机棚)、组建形式,运行机制、服务能力和经济效益情况等。
(二)典型材料需体现本地农机合作社发展特点、重要作用和农机化服务特色,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也可选取以农机作业服务为主的综合性合作社,每篇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至2500字左右。合作社典型案例编写提纲详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地州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组织材料撰写,确保材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语言文字流畅。
(二)报送数量。每个地州至少报送三份材料,鼓励多报。我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材料进行评议,精选出30-50个典型案例,编撰《新疆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汇编》。
(三)报送时间。各地州要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做好典型材料的撰写和报送工作,汇总后于2015年8月10日前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孙桂荣;0991-4338068。
附件: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编写提纲
2015年7月22日
附件:
农机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编写提纲
1.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2.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背景、发起人基本情况、目前股东数量和普通社员数量等。
3.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的机具装备情况;办公室、机库棚和维修间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4.农机专业合作社组建形式(农机大户联合、农机大户与种植大户联合、农机大户与企业等)、主要合作方式(劳动合作、资本合作、服务与土地经营等)、主要服务模式(承包服务、订单作业、全程机械化、农产品初加工、维修、零配件供应、生产资料代购、销售等),带动和服务农户的数量、入社经营土地面积,近年经营服务总收入,经营情况。
5.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章程、财务管理、人员管理、作业合同管理、成员帐户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合作社内部决策机制、盈余分配机制及近年来盈余分配情况。
6.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机补贴(购置、作业、报废更新)、银行信贷(金融租赁、贷款)、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参与承担农业产业化项目、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情况。
7.农机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新技术示范推广等服务“三农”以及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8.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过程中的重要经验、主要困难、制约因素、应对措施及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