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将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行“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27.04.2015  14:27

    从今年5月1日起,昌吉州将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行“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这一举措将惠及全州8.97万残疾人。

昌吉州残联在积极促进残疾人医疗康复、劳动就业、维权的同时,全方位的为他们考虑,千方百计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壮精强骨。为增强残疾人抵御风险能力,昌吉州残联曾多次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昌吉州分公司进行协商洽谈,终于修成正果。近日两家已正式联合向各县(市)残联、支公司下发了《关于推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参保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残疾人证》,年龄在一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的残疾人。每投保一次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费为50元每份,每人最多可投保2份。主险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点击、弱水等)按保险责任有关标准予以赔偿。因疾病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引起的并发症除外。每份保险金额最高33000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及残疾保险金额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3000元(不含门诊治疗)。

昌吉州残联党组书记郭向前说:“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拓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渠道,提高残疾人化解风险和抵抗风险能力,发挥商业保险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中的公益性作用,减轻政府和个人的负担,昌吉州决定在全州推广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切实为残疾人朋友解除遭遇意外伤害的后顾之忧。

(昌吉州残联   哈里木   赵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