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经一路通行方式的通告

25.09.2014  13:25

  为了进一步缓解经一路及周边区域的交通拥堵情况,方便周边居民的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自2014年9月30日起,调整经一路的通行方式,具体措施通告如下:一、将经一路(奇台路至五一路之间路段)设置为由南向北方向的单行道,禁止车辆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原北向南经五一路进入经一路的车辆可由五一路通过经二路东巷(北向南单行)、奇台路后进入。 

  二、经一路(钱塘江路至奇台路之间路段)保持双向通行。 

  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8日为宣传教育期,2014年10月9日起将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