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的决定

18.10.2014  00:48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以来,自治区又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危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可歌可泣、充满正义的壮丽篇章。他们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积极践行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者和发扬者,是全区各族群众学习的楷模。

    今年4-5月,自治区组织开展了第七次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英模典型事迹宣传和短信竞推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各族群众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的积极性。经过各地推荐、事迹展播和群众短信竞推、评委评审、综合评定等程序,杨付应同志荣获“自治区见义勇为英雄”称号;乔永刚等3个群体荣获“自治区见义勇为英模群体”称号;买买提艾力·买买提库尔班等5位同志荣获“自治区见义勇为模范”称号;李运航等2个群体荣获“自治区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称号;陈解明同志荣获“自治区见义勇为事业突出贡献模范”称号;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等6个单位荣获“自治区见义勇为事业突出贡献模范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创佳绩。全区各族人民群众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反恐维稳、临危不惧、义无反顾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与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在全区上下掀起颂扬英模、关爱英模、学习英模的热潮,让见义勇为中华传统美德在天山南北发扬光大,为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自治区第七次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含群体)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