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函

25.10.2016  06:03

新人社函〔2016〕618号

关于在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建立企业 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函


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经信委、工商联《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人才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3〕56号)要求,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企业申请,经研究,决定在你单位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向有培训需求的本企业、相关联企业技能劳动者和职业院校教师开放,通过开展岗位培训、师带徒等方式培养高技能人才,带动相关产业技能劳动者整体素质提升。

希望你们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培养和使用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在技能培养、考核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和改革,形成培养制度完善、培养机制科学、使用激励措施健全的企业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为自治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