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2月21日,自治区政府网站刊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自治区全民健身工作进行了安排。
《通知》指出,到2020年,自治区要实现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50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800万,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的目标。
自治区将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方便群众就近健身,将编制各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划,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力争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覆盖,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达到60%。
县(市、区)实施“111”标准,即有1个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体育(足球)场和1批户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全民健身路径、步道、体育公园等)。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1141”标准,即有1个篮(排)球场、1个笼式足球场、4个乒乓球台和1套全民健身路径,行政村和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设施。
《通知》指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档升级,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自治区还将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产业带动作用的群众体育品牌项目,引导县(市、区)体育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力争5年内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群众体育品牌,每个县(市、区)至少有3至5个群众体育品牌,扶持推广民族式摔跤、秋千、押加、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项目和群众自编自创的农村农味农趣运动项目。
自治区还将着力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激发全民健身活力,2020年全区各级体育社会组织的数量增加到300个以上,县级以上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争取达到100%。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注册数增加到5万以上,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