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组合拳打响环保攻坚战
据克拉玛依市环境监察支队信息报道,今年以来,克拉玛依市不断加大环保工作整治力度,多措并举,在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气污染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中国环境报、天山网、新疆日报社、新疆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克拉玛依市环保工作进行了实地采访。
一是大力实施“蓝天工程”。为有效遏制克拉玛依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的不利局面,自2014年起,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蓝天工程”,旨在通过3年的时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主城区(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4%以上,全市达到88%以上,为建设美丽克拉玛依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区”。2004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克拉玛依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光荣称号。光荣称号的取得,为调整城市功能结构、提高城市生态品位、增强城市活力,并最终建设一座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环保模范城与生态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3年1月,经国家环保部批准,克拉玛依区正式获得“国家生态区”命名。“国家生态区”是生态创建系列中的最高荣誉,克拉玛依区是新疆唯一获此殊荣的地区。
三是建设九公里生态湿地,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克拉玛依市拟利用亚行贷款建设九公里生态湿地,计划在市区东南侧新建生态湿地,利用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绿化灌溉,并利用湿地蓄水。项目实施后,将替换出的原水用于中心城区绿地灌溉,降低绿化用水成本,节省出的清水将用于城市发展后增长的用水需求,从而促使城市水资源利用呈良性循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四是污水处理厂全面提标改造。克拉玛依市的4家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23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92.12%。除克拉玛依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二级标准外,其余3家均按一级A标准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处理排放最高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
五是加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根据克拉玛依市国民经济发展设想、产业发展规划、主要污染物及重要污染源的分布及变化情况,为确保监测数据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和代表克拉玛依市的空气质量状况,先后在克拉玛依区长征子站、南林子站、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设立5个站点,并率先建成新疆首个PM2.5监测点,空气质量监测指标也由4项增至6项。2013年,克拉玛依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