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综合保税区获批 搭建中欧交流的“喀什通道”

12.09.2014  11:14

9月11日,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项目正式获得国家批复,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载体和促进南疆经贸发展的重要平台。

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官网发布,国务院同意批复设立喀什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该保税区是继阿拉山口之后新疆第二个综合保税区,也是南疆首个综合保税区,还是继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和阿拉山口保税区之后的全疆第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

喀什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位于喀什国际机场北部东侧,恰克马克河以南区域,规划面积3.56平方公里。主要设置保税仓储、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展览展示、口岸操作、航空货运和综合配套服务等七大功能区,具备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功能。

综合保税区内,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便捷、运行规则基本与国际接轨的一种新的自由贸易港区模式。

2010年5月,中央正式批准设立喀什特殊经济开发区, 2012年4月,喀什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开工建设,目前保税区一期卡口、联检大楼、物流保税仓等工程已完工,预计年底前可封关运营。

利用该综合保税区加工贸易、承接产业转移、发展现代物流业等便利条件,可以更好地发挥喀什国际机场的货运联运优势,为打造喀什空港货物中转枢纽,搭建起中国与中亚、南亚乃至欧洲经贸交流的“喀什通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未来新疆准备在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吉木乃口岸、巴克图口岸、伊尔克什坦口岸、塔克什肯口岸申建新的保税区。(李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