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辉:依法治疆是实现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

29.11.2014  12:31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并下发,为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描绘出新的路线图。为什么要把依法治疆作为治疆基本方略?《意见》有何亮点,提出了哪些推进依法治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社会发展将产生什么作用?11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郭永辉接受媒体采访,全面分析解读《意见》,以帮助读者学习领会其中的深刻内涵。

依法治疆对新疆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发布对于新疆未来的发展有着怎样的重大影响和重要意义?

郭永辉: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是时代的要求,现实的需要,经验的总结。自治区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方略,是基于当前新疆的特殊区情和治疆需求。今天的新疆,风险与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在“三期叠加”的特殊形势下,要求我们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的作用,加强新疆法治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迫切。

只有坚持依法治疆,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有一个统一的准绳和标尺,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才能做到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统一、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和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相统一。

通过厉行法治,切实维护各族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而凝聚人心;通过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引导他们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反恐意识,进而形成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法治建设没有例外,越是区情复杂、任务特殊,越要坚定决心、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切实使法治建设成为稳疆兴疆的坚强保障。

实现长治久安的法治保障

记者:为什么说依法治疆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法治保障?

郭永辉:一是有利于健全打击和防范“三股势力”犯罪行为的制度措施,有效防范各种分裂、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紧紧围绕“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基本原则,健全法治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构建维护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

二是有利于强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建设,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政策观念、法治意识,自觉践行“一反两讲”,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使暴力恐怖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三是有利于完善地方立法,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反对民族分裂、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重大事项,大力推进反恐维稳工作常态化,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走上法治轨道。

四是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新疆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赢得时间和主动。

五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问题,注意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和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六是有利于实现公平公正。无论是哪个民族、无论信仰何种宗教,都必须遵守法律,任何诉求和意愿都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和解决。无论是谁触犯法律,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突出五大亮点提出“六个必须

记者:《意见》有哪些亮点?

郭永辉:《意见》立足新疆区情,结合新疆实际,体现新疆特色,突出五大亮点。

一是在指导思想和总目标部分,紧密结合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把“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作为依法治疆的指导思想,坚持“一反两讲”。

二是结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出把着力构建符合新疆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作为依法治疆的目标要求,突出在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重点领域立法。

三是在中央“五个坚持”总原则下,结合新疆实际和特殊需要,提出了“六个必须”的原则要求,既坚持了中央的总原则,还体现了推进依法治疆的必然要求,是新疆各民族的共同心愿。

新疆区情决定了实现依法治疆总目标,必须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要求,践行“五个坚持”。同时也要看到,新疆面临许多特殊的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在许多方面没有现成经验可循,必须进行开创性探索,充分结合新疆实际,走符合新疆区情特点的法治建设道路,做许多创造性工作。因此,我们又提出了“六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即: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必须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必须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必须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这“六个必须”凸显新疆当前形势,为破解社会治理各方面难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方法,对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四是针对全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出“三个围绕”的主要任务。其中,突出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是维护新疆稳定的主要任务,也是新疆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同时,法治新疆建设还要为新疆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人民幸福生活建设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

五是在可操作性层面努力细化。比如:在各级干部进修或培训班中,法治课时要占总课时的10%—15%;加大公益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法治新疆”主题文化活动;促进律师法律服务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进调解委员会、进协会等各类组织;对法学专业毕业的硕士、博士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到地州县市法治专门岗位工作的,可以给予特殊生活照顾等。

对“一反两讲”的提升和完善

记者:自治区党委此前提出了“一反两讲”,现在又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疆,这两者有什么关系?

郭永辉:2010年,自治区党委针对新疆维稳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明确提出了“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着力推进维稳常态化,强化社会法治基础,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把社会纳入有序运行轨道。4年来的实践证明,“一反两讲”是建设法治新疆的成功实践,是符合新疆实际的现代理念。

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方略的提出,是对“一反两讲”理念的提升、措施的完善。必须把“一反两讲”和依法治疆融为一体,用更加系统的法律体系、更加有力的维稳措施、更加有效的治理方式,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暴恐、厉行法治、遵守秩序的氛围,不断提高新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推进依法治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记者:推行依法治疆,如何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政治方向?

郭永辉:推行依法治疆,就是要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疆相结合,坚持从新疆实际出发,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主义法治新疆。具体来讲,一是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疆全过程,二是必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三是必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记者:在新疆,如何建设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

郭永辉: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既有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显功能”,也有引领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的“潜功能”。我们要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具体来说,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单位、法治乡村、“守法清真寺”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行业、部门依法治理工作,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二要积极引导和推动制定维护民族团结、推进“去极端化”、打击暴力恐怖等方面的乡规民约、规章制度。三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四要发展覆盖城乡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挥基层司法所在提供法律服务中的作用。五要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群众自觉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六要坚守公正司法底线,增强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护航新疆经济发展

记者:依法治疆方略会对新疆经济发展产生什么作用?

郭永辉:加强法治建设,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和意义。

首先,围绕完善市场经济环境,制定完善有关法规规章,可以更好地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

其次,围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土地管理、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商注册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科技创新激励等方面的法规规章,进一步形成发展凹地、释放发展活力。

再次,通过严格执法,可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最后,依法行政,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

强化全社会法治观念和信仰

记者:在推进依法治疆过程中,如何增强社会法治观念?

郭永辉:当前,新疆一些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部分信教群众“知教不知法,信教不信法”,是治疆面临的一大难题。必须持之以恒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让各族群众知道法律是底线,也是高压线;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信教群众首先是国家公民,一切宗教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新疆绝不允许有法外之人。

各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常怀敬畏之心,不越法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以实际行动释放以上带下的正能量。要善于从法治层面思考问题、在法治框架内推进工作,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把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让各族干部群众在每一项具体的立法、执法、司法活动中学习法治、感受法治,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

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抓紧制定宪法宣誓有关办法,确保宪法宣誓制度落地见效。

依法治疆已有具体措施和要求

记者:《意见》提出了哪些推进依法治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郭永辉:《意见》既与中央的《决定》保持一致、一脉相承,又与新疆实际紧密衔接、细化具体。

在地方立法方面,《意见》强调要用足用好《立法法》赋予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限,不断完善与新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

在依法行政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把新疆建成“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省区之一。

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意见》提出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与现代文化引领相衔接,推进法治新疆建设与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相融合,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考虑新疆法治专门队伍短缺的实际,《意见》提出建立从具备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优先录取法治专门人才的体制机制。

在党的领导方面,《意见》突出强调了严明政治纪律、做到政治坚强的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案件。(石鑫 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