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提高双随机抽查效率

26.07.2016  03:39

  近日,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六个检查组按照工作计划,应用移动执法系统,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7月份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同时现场开展对各地州市和各县市环境监察机构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情况的督查和培训工作。

  在总队领导、执法人员的监督下,从污染源信息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中抽取了监察对象和执法人员,并于现场检查工作开展前一天将随机抽取的监察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单通知各检查组组长。执法人员接到检查指令后,短时间内可通过移动执法系统熟悉企业的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审核、验收、排污许可证、各种污染防治设施等相关信息,到达企业后就能立即开展现场检查、复查上次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还能利用系统及时上传现场照片、录音、摄像等证据,及时下达有关执法文书。

  通过督促检查,使基层环境监察机构未按要求填写记录,企业一企一档基本信息录入不完善等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切实提高了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率。新疆环境监察总队也将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率作为环境监察年底考核和下一批移动执法设备配备的依据。

  随着移动执法系统应用的熟练度和优化升级,将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效能,有效保证环境执法的规范性,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