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实施生态屏障行动改善生态环境

30.03.2015  21:05
  伊吾县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为主线,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契机,深入实施“生态屏障行动”,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伊吾县加强天然草场保护,实施退牧还草项目,围栏改良草场110万亩,禁牧60万亩、休牧50万亩,建成人工草地6.91万亩;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天然林保护面积达112万亩;大力实施人工造林,累计完成人工造林12.79万亩;社会经济向节水型发展,全县85%的耕种面积采用膜下滴罐和喷灌技术,90%的城市绿化面积采用节水技术,节水面积达到11.76万亩。我县环境质量良好,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城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