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哈木·土赫提分裂国家案二审宣判

21.11.2014  20:56

    天山网讯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分裂国家一案,于2014年9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分裂国家罪判处被告人伊力哈木·土赫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伊力哈木·土赫提提出上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阅卷审查、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于近日作出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于2014年11月21日向伊力哈木·土赫提宣判、送达了二审刑事裁定书。

    二审过程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充分保障了上诉人伊力哈木·土赫提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等各项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