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头屯河区)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 全年少交税360万元

01.12.2014  15:03

  (记者李志刚实习生施悦)11月30日,记者从开发区(头屯河区)了解到,今年该区2600户小微企业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360万元。

  当日,记者来到乌鲁木齐玉路呈祥工艺品加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制作一件工艺品,这家公司只有3名员工,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公司一个月的纯利润。

  “如果企业今年的利润能实现3万元以上,我们的所得税就能减免到4000余元。”公司财务负责人黄瑞说,虽然钱不是很多,但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节省的经费可以用来支付公司的水、电、暖等费用。

  据了解,自2014年1月1日起,首府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开发区国税局税政科科长杨宏巍举例说,如果一家小微企业利润是10万元,那么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是25000元,而今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只要缴纳1万元就可以了。

  此外,根据市政府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的要求,开发区(头屯河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时,不再执行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的管理方法,统一改为备案方式,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年度中间可以自行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