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02.09.2014  18:37

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的通知》(新安办〔2014〕36号)要求,为不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我局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现就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

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开展企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新安字〔2013〕5号)提出“一年打基础,两年求深化,三年上台阶”的工作目标,今年的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各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根本途径,要把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深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工作计划,围绕改善基础条件、规范安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措施,为我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夯实基础。

二、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经费保障纳入财务预算,保证足额提取、专项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一方面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大企业安全基础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安全生产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位。一方面结合国家粮安工程的实施,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程度和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

各单位和相关企业要通过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 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保证生产作业现场规范管理、安全有序,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人员安全素质

各单位和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和“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将培训工作落实到实处,全方位提高各类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作业技能水平。确保到2014年底,我局各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持证率达到100%。

各单位将深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计划和总结材料,分别于6月27日和11月10日前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