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商局公示拟认定34件新疆著名商标

06.12.2014  12:24

中信国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尼雅”葡萄酒、新疆喀尔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喀尔万”排酸牛羊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火箭农场出产的“木卡姆”鲜水果等34件商标,被拟认定为新疆著名商标。12月4日,自治区工商局在其门户网站对拟认定的34件新疆著名商标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的拟认定34件新疆著名商标中,有白酒、鲜水果、果汁饮料、家具、棉花、服装、壁挂炉、肥料等多种产品。

公示期限为30天,在此期间有异议者可向自治区工商局反映。为提高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商标意识,加快推进我区商标战略的实施,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规定,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第十一届新疆著名商标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