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张春林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情况
2015年4月28日上午,根据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安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援疆办主任张春林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情况。
张春林主任向大会汇报了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并重点就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张春林主任表示,“一带一路”战略是国家重点实施的三大战略之一,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全疆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好自治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全面完成好2015年重点工作,为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是抓紧落实实施方案和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一路一带”战略规划和指导意见的要求,抓紧修改完善《新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加快推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2015年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工作要点》和《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优先推进项目清单》,加快推进“五大中心”和“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六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与规划对接。利用好新疆沿边经济带开发开放研究成果,争取将新疆沿边经济带开发开放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纳入国家《加快沿边地区改革开放步伐的意见》。
三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三基地”、“三通道”、“五大中心”和“十大进出口产业集聚区”建设任务,加快建设优先推进项目,抓紧开工一批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和“五大中心”标志性、示范性工程,确保取得实质性突破。
四是加强交流合作。充分利用现有合作交流平台,提升与内地及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水平;积极搭建新的合作交流平台,加强沿边地州与境内外旅游合作,建立双边多边协调机制,搭建交流推介平台,建立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多层次、宽领域合作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五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信息统计机制,进一步研究制定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细化措施,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