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生动实践亮出民族团结进步的“乌鲁木齐答卷”

14.04.2020  12:00

4月13日,乌鲁木齐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命名授牌大会召开。这块闪亮的金字招牌,凝结了全市各族人民共同期盼和不懈努力。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成功,既是对乌鲁木齐市多年来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上努力与实践的高度肯定,也是对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政策的又一有力实证。乌鲁木齐市的生动实践,探索出一条富有新疆城市特色的创建之路,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了贡献,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着眼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近年来,乌鲁木齐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工作时指出,要把民族团结紧紧抓在手上。而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正是乌鲁木齐切实“把民族团结紧紧抓在手上”具体践行。

用心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乌鲁木齐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构建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注重从娃娃抓起,把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特别是民族团结教育作为一项战略工程,作为全市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学校教育各环节、全过程;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宣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等,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持续抓好全社会宣传教育,统筹运用各类媒体,发挥基层党组织、“访惠聚”工作队、结亲干部等作用,引导群众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抓好民族团结“细胞工程”,结合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好家庭”“好邻居”“好楼栋”“好大院”等形式多样的微创行动,使民族团结蔚然成风。

用情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地区,各族人民早已在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中,“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形成了彼此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融洽和谐氛围。作为首府,民族团结早已成为乌鲁木齐的一种城市精神,一种引领社会的良好风尚,如同阳光、空气、水一样重要,不可或缺。乌鲁木齐市鼓励各族群众常走动、常来往,通过来来往往、说说唱唱、聚聚聊聊,不断增进感情加强团结。

用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持续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从党员领导干部做起,发挥“头雁”效应、形成示范引领。坚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着眼推进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优化结亲方式、增强活动效果,真正把工作做到家、做到人、做到心坎上。不断丰富联谊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利用重要节日、重大纪念日和党建、团建、精神文明创建等时机,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引向深入。

我们深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唯有把成功创建当作一个新的起点,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总结用好创建经验的基础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开拓创新,才能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才能使民族团结之花常开不败。

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让我们汇聚团结奋斗的筑梦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坚决做民族团结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用生动实践亮出民族团结进步的“乌鲁木齐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