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交警推出五项便民措施 确保春运期间出行
(记者 彭芳 通讯员 靳涛 刘笑)2月1日,随着春运工作在全疆拉开帷幕,全疆交警开始“服务、治理”双管齐下的执勤工作。
为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平安出行,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制订五项便民服务措施,为交通参与者春运期间平安出行提供帮助。
自春节前一周开始,考虑到此时正逢返乡人员出行高峰,全疆交警将展开行动,细致摸排务工人员出行需求,对于需集中前往火车站或集中包车返乡的,将采取警车带道的方式保障通行安全。
今年春运,酒驾、醉驾、超员、无证驾驶依旧是交警部门严查的重点违法行为。与此同时,主要从事春运工作的营运客车、7座以上面包车、封闭式货车将逢车必查,而城市道路、农村道路和城乡接合部道路将是严管严查的主战场。
在此之前,全疆交警已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中存在违法未处理、达到报废标准、未审验状况等问题车进行了筛查,问题不消除的车辆禁止参加春运。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状态,有存在记满12分等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禁止参加春运。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严处严罚,对轻微交通违法予以批评教育。在确保安全的同时,一切工作以“服务百姓,为百姓提供便利”为宗旨。
大中型货车限速标准2日起调整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 彭芳 通讯员 宋大勇)为净化路面行车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决定自2018年2月2日0时起,调整G216线(即吐乌大高等级公路北线)上沙河立交至大黄山幸福路口(548KM至648KM)路段大中型货车限速标准。
其中,大黄山幸福路口至天池立交桥(548KM-601KM)路段大中型货车降至60公里/小时,天池立交桥至上沙河立交(601KM-648KM)路段大中型货车降至80公里/小时。
2月2日0时至11日24时为批评教育期,抓拍超速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2月12日零时起,抓拍的超速违法行为正式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