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各乡(镇、场)残联发放“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计划补助金
26.06.2015 13:43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6月下旬,精河县各乡(镇、场)残联为全县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家庭,且家庭成员处于就业年龄段但没有就业、长期需要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发放了“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计划补助金。本次“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计划共有30人享受,其中,农村残疾人22人,1000元/人;城镇户口8人,1500元/人,共计34000元。
“阳光家园计划”的实施,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为残疾人的康复提供了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
(精河县残联 阿斯亚木)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26.06.2015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