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未参保人员工伤认定权限下放至县区

14.08.2015  13:00
新疆网讯 8月1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看到,近日,乌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将未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认定工作交由区县人社局负责的通知》,明确从7月 1 日起,乌市未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认定,将交由用人单位所属区县人社局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