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房地产交易两税双降
(记者段清宇 通讯员马晨报道)2月22日起,乌鲁木齐执行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新政策,对个人购买前两套住房给予降低契税优惠;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此举将有利于助推首府房地产“去库存”,实惠利好90平方米以上购房居民。
2月19日,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财政部联合税务总局、住建部再给楼市送政策红包,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外,其他地区适用这一通知的全部规定。22日,记者从乌市地税局第一分局了解到,首府将与全国同步,22日起执行该《通知》的全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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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0平方米住房少缴契税近1.6万元
乌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的执行对首府市民来说,意味着买卖大房子将可得到更多实惠。
以150平方米的一套住房为例,若用每平方米均价7000元计算,作为家庭唯一住房,按此前政策规定需缴纳3.15万元契税,执行新政后只需缴纳1.575万元契税,较之从前少缴了一半契税。若作为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新政下只需缴纳2.1万元,较之从前少缴1.05万元。而首府市民若想出售购买2年以上的150平方米住房,交易时则直接免征差额营业税。
“此次政策的最大亮点在于对改善性或二套住房购房的群体赋予减税政策。对于面积超过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从过去的3%的契税调整到了2%的契税,使得购置大户型的改善性用户获得利好。”该负责人认为,春节前后,有关部门20天内连续出台优惠政策助推去库存,在降首付和提高公积金存款利率措施后,又减免税费,有助于鼓励和刺激住房交易与消费。新政减少了房产买卖成本,刺激了房源市场流动,也更有利于化解各地楼市的库存压力,盘活非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流通与销售环节。
去年乌市120平方米—140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成交138.54万平方米,同比增幅最大,在乌市新建商品房成交面积结构中占比20%。
截至2015年12月28日,乌鲁木齐有商品房库存1757.57万平方米、13.56万套。其中,现有住宅库存958.05万平方米、84681套,现有非住宅库存799.52万平方米、5万余套。从现有商品房库存分布区(县)来看,水区库存量居首,高新区(新市区)、经开区(头屯河区)分列其后,传统商圈沙区及天山区库存相对较少,天山区最少。在三、四线城市中,乌鲁木齐房地产库存属于正常略高的水平。
根据国家财政部网站信息,截至2015年年底,乌市累计落实房地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资金3.5亿元,对房地产市场渐趋回暖产生积极作用。自落实房地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政策以来,乌市共成交商品房17705套,面积近150万平方米,共计实现销售金额约120亿元;扣除契税补贴后实现税收收入约8.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