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乌鲁木齐年度优良天比例增加7.9个百分点

06.06.2016  19:28

  (记者郭军鸽)  2015年,全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上一年度有所好转,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6月4日,自治区环保厅召开2015年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在全疆监测的19个城市中,阿勒泰、塔城、博乐和克拉玛依4个城市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其余15个城市空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15年,全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0.2%。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10.4%和22.2%,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持平,空气质量有所好转。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哈丹?卡宾介绍,全疆城市环境空气污染在采暖季以烟煤型污染为主,非采暖季受沙尘影响较大,主要污染物为PM10和PM2.5。

  公报特别指出,乌鲁木齐空气质量略有好转,与上年相比,年度优良天比例增加7.9个百分点。

  监测显示,绿洲-荒漠过渡带以及农-牧交错带的部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仍呈恶化趋势,但全疆草地退化趋势已有所减缓,沙尘天气发生频次也有所减少。

  2015年,全疆发生区域性沙尘天气18次,局地性沙尘天气27次,可吸入物浓度达20.4毫克每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区域性沙尘天气增加2次,局地性沙尘天气减少8次。

  全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及全疆河流总体水质状况均为优。其中,全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达标率92. 1 %,与上年相比增加0.2个百分点。

  记者还了解到,经过环保部核定,全疆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全部完成了2015年度和“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任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05288辆,其中淘汰黄标车53492辆,超额完成了环保部下达的年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