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教育局详解中考政策

27.05.2016  12:50

  考生可填报三个批次十个志愿中考成绩7月10日左右公布

  新疆网讯 昨日,乌市教育局召开2016年高中招生政策解读会议,就中考期间以及中考过后师生及家长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会上,乌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胡小兵说,目前各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已经结束,下周开始保推资格生的认定工作,学校要严格审核并在校园明显位置进行公示,6月初上报教育局。6月初进行网报志愿培训,6月10日面向全市进行模拟志愿填报。6月15日左右下发保送生、推荐生在各校的分配名额。

  6月20日左右,对初三毕业生信息进行最后一次确认,家长学生必须亲自确认,若遇问题须及时反馈给教育局,教育局将第一时间给出解决方案。

  乌市中考时间为6月24日、25日、26日,7月10日左右公布中考成绩,7月15日左右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工作。

  今年考生可填报3个批次10个志愿,其中,中考一批次和二批次各设4个平行志愿,三批次设两个平行志愿,3个批次考生和家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志愿填报,一批次志愿可以不填报;二批次4个志愿须至少填报一个;第三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每学期学费在3000元以上,请考生和家长根据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认真考虑是否填报。

  胡小兵表示,一旦填报志愿并根据志愿和成绩录取后,学生必须到民办学校就读,第三批次的志愿可以不填报。

  据悉,今年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依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需在一周内到录取学校报到,不按时报到或擅自择校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记者同时了解到,达到乌鲁木齐国办普通高中录取标准,但国办普通高中志愿均落选的考生,乌鲁木齐市招生部门将公布未录满招生计划的国办普通高中学校,由各初级中学组织考生网上征集志愿,由乌鲁木齐市招生部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择优录取;上述考生只有一次再次填报志愿的机会,且只能填报一所未录满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

  往年,乌市中考后批次录取过程中,由于只有两个批次的录取过程,因此这两个批次录取后,已上普高分数线,但仍未被录取的考生会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将进行统一分配进入未招满学生的高中学校学习。但今年,这一“统分”安排将被取消,征集志愿仍未被录取的学生,将进入三批次录取阶段。(记者 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