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乌鲁木齐市改善民生10个方面100件实事
2月21日,乌市公布2016年乌鲁木齐市改善民生10个方面100件实事,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第六个“民生改善年”活动。
一、促进就业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方面(12件)
1.安置城镇人员就业8.5万人。
2.完成免费专项技能培训1.5万人。
3.创建“充分就业社区”40个。
4.建设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50个。
5.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
6.建立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7.实施社会保险“全民登记参保计划”。
8.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范围。
9.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10.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
11.开工建设乌鲁木齐市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项目。
12.落实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
二、实施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方面(5件)
13.制定公租房分档计租、分级补贴制度。
14.调整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标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15.实施房产交易契税财政补贴优惠政策,降低购房成本,带动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16.建设安居富民住房10000户。
17.实施棚户区改造15216户。
三、稳定物价及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面(6件)
18.加大肉菜储备保障力度,完成储备蔬菜5 万吨,肉类3000吨。
19.新建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13个。
20.建设完成河东中水深度处理项目,新增10万方再生水供水能力。
21.改善七纺片区居民饮用水质量,将七纺片区居民用水管网设施纳入市政管网工程。
22.实施水磨沟区榆树沟、宋家沟防洪工程。
23.实施米东区无人管理老旧小区管网改造工程。
四、改善交通出行方面(16件)
24.启动市区至南山中低速磁悬浮规划建设工作。
25.启动乌昌轻轨规划建设工作。
26.建成BRT6 号线支线项目。
27.实施喀什路东延二期(七道湾路-东二环路)项目前期及征收工作。
28.开工建设城北主干道东延工程(一期)。
29.实施花儿沟街改造工程。
30.实施大湾路综合整治工程。
31.实施纬九路-西外环九家湾立交节点改造工程。
32.实施卫星路南延(原骑马山路)道路改建工程。
33.实施三屯碑路西延新建工程。
34.实施跃进街东延(中环路-东二环路)项目前期及征收工作。
35.实施天津路北延二期项目(城北主干道-东进场路)建设。
36.实施米东区芦草沟乡至水磨沟区石仁沟村至达坂城区天山牧场公路改建工程。
37.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完善BRT运营机制,优化沿线常规公交线网15条,实施分段计价公交线路4条。
38.落实“互联网+交通”项目,开展网络预约出租车、网络定制公交车试点工作,提供公众出行信息服务。
39.启动高铁新客站公铁联运汽车客运站运营工作。
五、治理大气污染及改善生态环境方面(11件)
40.关停大浦沟生活垃圾填埋场。
41.实施1500蒸吨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冷凝改造项目。
42.实施100座换热站自动化节能改造项目。
43.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4万平方米。
44.改造老旧供热管网50公里。
46. 开展乌鲁木齐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47.开工建设七道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
48.实施米东固废综合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49. 建设完成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板房沟乡村级排污处理项目,新建排水管道26公里。
50.新建机动车环保、安全检测站项目。
六、优化城市环境及发展旅游方面(14件)
51.新增绿化面积3万亩,森林抚育面积2万亩。
52.实施8个荒山绿地改造提升为公园绿地项目。
53.新建小游园及街旁绿地100个。
54.实施水磨河流域沿线景观改造工程。
55.实施公园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对南公园、天山公园、鲤鱼山公园、天山野生动物园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景观优化提升。
56.实施水上乐园区域景观提升工程。
57.完成水磨沟区八道湾河畔小公园工程。
58.大力发展建筑产业化,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
59.实施地窝堡国际机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
60.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园区绿化及养护项目。
61.完成216国道柏杨河乡路段(约10公里)道路绿化建设项目。
62.实施米东区文体公园项目。
63.开展南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
64.推进乌鲁木齐县冰雪运动公园、红光山景区欢乐谷项目规划建设。
七、发展教育方面(5件)
65.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所有区(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66.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积极扶持普惠性、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67.市第13中学新校区2016年招生办学。
68.积极开展城乡教师交流活动,加强达坂城区等边远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69.加强对我市双语学校的管理,切实提高双语教育教学质量。
八、发展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方面(12件)
70.实施乌鲁木齐听障高危人群遗传性耳聋基因芯片筛查试点项目。
71.积极推动我市医疗“互联网+”行动,促进互联网医疗发展,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72.加快乌鲁木齐国际医院、友爱医院建设。
73.加大对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新建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综合业务楼和内科病房楼,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
74.完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跨境远程医疗信息平台。
75.确定1至2家市属三甲医院与达坂城区人民医院开展对口支援,同时在人才引进上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提升达坂城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76.打造命名不少于15家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2个特色文化街区,扶持骨干文化企业发展,满足各族市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77.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280场。
78.建设城乡学校少年宫64所。
79.创建文明示范社区300个、文明示范村80个。
80.加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在全市160个社区配置全民健身器材。
81.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及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30家。
九、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方面(7件)
82.改造提升设施农业5000亩。
83.稳定蔬菜种植面积27万亩。
84.扶持特色养殖(场)小区10个。
85.创建畜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4个。
86.扶持肉牛肉羊养殖(场)小区20个。
87.建设完成农村公路95公里。
88.建设完成农村公路生命防护保障工程100公里。
十、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方面(12件)
89.积极在城北新区规划建设乌鲁木齐国际航空产业园区,2016年完成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90.建设城市照明应急维护基地项目。
91.实施市级道路公共消防设施补建工程,为44条市级道路补建消火栓。
92.开工建设市区应急抢险及养护机械(设备)车辆基地。
93.研究制定停车场规范性管理制度,实行公共停车场统一规范管理。
94.建设完成政务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95.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96.完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出台乌鲁木齐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办法。
97.对市属7家医院在用强检医疗器具进行强制检定,受检率达到95%以上。
98.推进我市农副产品质量溯源及监督体系建设,完成15项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工作,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
99.实现对电梯、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工业气瓶和车用气瓶的电子监管和115座充装站封闭运行,为首府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100.制定《加油加气站点安全防范标准》,健全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考核评价规范,为加油加气站等重点设施安全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