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的哥转包出租车 拿了钱后玩失踪

22.09.2014  02:28

来乌鲁木齐务工的翟先生与出租车司机王磊达成四万元私下转包协议后,翟先生交付了37000元转包费后,王磊突然带着钱款消失不见了。

翟先生是陕西兴平县人,来乌鲁木齐三个月了。8月19日在市统管办取得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后,翟先生想包辆出租车自己开。8月23日,他在北站附近遇到了乌鲁木齐市公交集团出租车公司四车队从业司机王磊,在交谈中得知对方有意转包出租车。

我们商量好,转包费四万,三万元车辆押金,一万元转包收益。”翟先生说,之前他做过了解,出租车转包价大致四万元,于是他第二天就与王磊达成了私下转包协议,双方约定,承包期间王磊将出租车车辆挂靠的关系,全都转到翟先生名下,翟先生可享受国家给出租车司机的燃油补贴。

转包协议签订前,翟先生查看了王磊的相关证件,对方是乌鲁木齐人,车辆是公交出租车公司国有单位营运的出租车,就消除了疑虑,分两次支付了三万七千元转包费。对方也向他出具了承包转让费的收据。

8月26日,翟先生独自到公交出租车公司车队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发现,国有营运出租车是不允许二次转包的,也就是说在公交出租车四队从业的司机王磊根本没有资格转包出租车。

出租车无法过户,翟先生要求王磊退钱。“9月4日,对方在答应返回5000元现金后,突然就没有了踪影。”翟先生接连十多天到王磊在水西沟的家找人,发现还有多人到王磊家讨债,他意识到上当受骗了。

得知王磊私下转包出租车的行为后,市公交集团出租车公司四车队队长张圣利用GPS定位,找到了出租车,当时王磊不在场,车队扣留了车辆。自此,王磊出租车也不开了,手机一直处在关机状态。钱款无法追回,翟先生向乌鲁木齐市公交分局报警,民警表示,这是一起民事经济纠纷,只有通过法院起诉。

回应

乌鲁木齐市公交集团出租车公司四车队队长张圣表示,国有出租车公司,每位驾驶员在上岗时都与公司签订了合同,绝对不能出现炒卖和转卖车辆承包营运权的行为。为此,交通主管部门还制作了实名登记的客运资格证及服务质量监督卡,监督卡上有驾驶员的姓名、照片等信息,驾驶员应当持有该卡才能上岗。如果乘客等发现驾驶员与服务质量监督卡上的人员信息不同,即可向出租车公司或运管部门举报。

出租车私自转包本身就存在隐患。”这名负责人称,公司正规招聘的出租车司机都是有客运资格的,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如果将出租车私自转包给缺少驾驶经验或者根本不具备客运资格的人员,那乘客的安全就难以保障了。但是,该负责人也坦言,由于出租车几乎每天都在外面跑,公司无法实行实时监管,一些司机私下将出租车转包,公司不一定能及时发现,但是只要接到举报经查实的,一定会严肃处理。(杨苏生 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