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严厉打击非法捕捉野生蝎子违法行为

26.05.2015  13:01

连日来,塔城地区乌苏市甘家湖森林派出所在林区抓获了一批进入林区非法捕捉野生蝎子的违法人员,并没收了60公斤非法捕获的野生蝎子。5月19日,乌苏市林业局、甘家湖森林派出所将60公斤野生蝎子在甘家湖林区放归大自然。

蝎子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蝎子三年一代,一年只繁殖一次,6月至9月是繁殖期,一只蝎子一年可捕杀蝗虫等有害昆虫一万多只,一些受经济利益驱使的群众进入林区非法捕捉,致使甘家湖林区野生蝎子数量锐减,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乌苏市甘家湖森林派出所干警们表示,继续加大打击不法分子进入林区非法捕捉野生蝎子的力度,确保乌苏生态建设健康发展。

(乌苏市林业局 王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