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沙区小学学区划定 15、16日辖区内新生入学报名

12.08.2015  12:55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沙区小学学区公布本周末辖区内小学新生报名

  11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教育局了解到,沙依巴克区辖区内小学学区划定。8月15日、16日辖区内小学新生入学报名。8月30日前,各学校对新生入学、编班进行公示。

  据了解,2015年,沙区辖区内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生源较多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推迟到7周岁。

  根据乌市沙区《2015年小学招生规定》,乌鲁木齐市常住户户籍适龄儿童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小学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报名时需携带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母子健康手册(原件)。

  按照要求,有房产者,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一致。

  租住房屋者,须提供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惟一居住地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搭户者,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惟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携带街道(管委会)开具的就读登记证明及父母和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居住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法定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预防接种证、母子健康手册(原件)等有关证明。

  乌市沙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乌市3小、14小、22小、26小、27小、42小、55小、82中附小按“先常住、后流动”的原则招生,从而缓解这些片区生源爆满的压力。

  同时,乌市3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雪莲小学就读;乌市14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73中附小就读;乌市22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24小就读;乌市26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71小和乌市雪莲小学就读;乌市27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21小就读;乌市42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24小、乌市86小就读;乌市55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雪莲小学就读;乌市82中附小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到乌市21小和乌市120小学就读。若以上被指定学校仍无法满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指定学校安排就读,从而切实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