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举报假药获12万奖金
16.03.2016 10:46
本文来源: 市政府
因举报假药有功,首府市民张斌获得乌市食药监局奖金12.8425万元。这是首府实行假药举报奖励制度以来,发出的最高一笔奖励金。
本报讯(记者李晓青)首府市民张斌因举报假药有功,获得乌市食药监局假药举报奖励金12.8425万元。张斌提供的信息,帮助食药监、公安部门快速破获一起货值256.85万元的假药案。
2015年4月8日,根据张斌的举报线索,该局稽查处联合公安、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执法人员迅速锁定团结路北四巷一处库房,破获邓某、陈某涉嫌销售假药案,库房里除了存放着大量来路不明的假药,还有假冒杜蕾斯等品牌安全套以及假冒医疗器械。经过清点,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护肝丸”等假药9681粒(片),假冒杜蕾斯等品牌安全套651420支及涉嫌假冒保健食品31346粒(丸)等,货值金额256.85万元。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邓某、陈某是夫妻,私自从内地购进假药及假冒避孕套等产品并对外销售,已涉嫌构成犯罪,目前,两人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的假药全部予以没收。
根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举报人提供了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并协助查处工作,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属于一级举报奖励,应当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6%给予奖励。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举办的“3?15”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中获悉,去年,市食药监局共受理投诉举报62起,查办案件79起,收缴罚没款83万余元。查获假药25268盒、假冒医疗器械653307支、假冒保健食品31346盒,货值金额322万元。
该局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可通过来信、走访、网络和拨打12331等方式进行假药举报,举报的线索须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掌握。
(注:因涉及个人隐私,举报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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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201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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