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中院开展司法救助 温暖困难当事人
05.02.2016 09:48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2015年以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不断探索完善司法救助对象、救助范围和救助措施的有效途径,对涉及特殊群体利益的案件,坚持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的“四快”原则,走出一条顺民意、重民情、解民优、暖民心的救助之路,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司法救助过程中,该院坚持实际效果与实际效益相结合,既保证了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严格发放条件和范围,防止司法救助的滥用;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司法救助审批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严格了审批程序,使这一司法为民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
据统计,2015年以来,哈密地区中级法院共为12件案件16位特困当事人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36万元,截止目前10起案件的救助金已发放到特困当事人手中,另外2起案件的资金50000元也已到位,正在发放之中。哈密中院的此项举措受到了社会群众的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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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2016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