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 风景虽好开会勿去

04.05.2015  12:19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五一期间刊发图文《这些地方风景虽好,开会可别去!》,提醒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到以下21个风景区开会。
          21个开会禁止风景区: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
          根据中办、国办2014年9月印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强调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以召开会议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据中纪委网站及羊城晚报5月3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