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煤矿开采致耕地开裂庄稼旱死

12.09.2014  13:27
          新疆新闻在线网9月12日消息:(记者苏璐萍 卢子摄影报道)9月11日正午,乌鲁木齐米东区芦草沟乡芦草沟村9队,炙热的太阳照射着龟裂的土地。站在稀稀拉拉的油葵中央,村民老马如同地里蔫了的油葵一般,打不起精神。远处,别家地里的油葵密密麻麻,微风吹动,闪着金灿灿的波光。“春种秋收,要不是地上的裂缝,我也不至于颗粒无收。”老马喃喃地说。

  由于开采煤矿,芦草沟村8队、9队300多亩耕地塌陷,土地开裂,上游灌溉井水全部流进裂缝,渗到地里,致使庄稼无法灌溉,地荒的荒、旱的旱。为此,从2010年开始,芦草沟村民委员会每年都会按每亩地660元给予村民一定的赔偿。可时间一长,村民委员会也吃不消了……

   现场

   油葵“垂头丧气 村民愁眉苦脸

  当日11时许,记者驱车前往米东区芦草沟乡芦草沟村,沿村主路一路向北,两侧的玉米、油葵犹如整齐列队的士兵,与人肩齐,各个笔挺。玉米林间,阵阵清香,油葵花盘,颗粒饱满。可过了芦草沟村7队,一派丰收的景象瞬间“凋零”。

  过了7队,就是离井水水口最近的8队、9队,以村路为界,西边的8队荒草丛生,东边的9队虽说还能见到点稀稀拉拉的油葵,但细看便会发现,油葵花盘中的颗粒,毫无生长迹象。“按理说,油葵能长到人肩膀这,可现在,还没能莫过膝盖。”老马托起一颗耷拉下去的油葵花盘,用手扣了扣对记者说,“你看,别看花盘挺大,可根本就没长出油葵来。

  随后,老马站起身来,跺了跺干裂的土地,带着记者向不远处一块荒地走去。老马说:“你知道吗?种油葵的地根本不可能这么干,要是能浇上水,最高的油葵能超过我的肩,一个挨着一个,地上根本就晒不到太阳。

  踏过一片芨芨草,记者看到一条横在地中央的裂缝,宽约半米,深约0.8米。裂缝一段,有个直径约3米的凹槽。老马说,凹槽下面全是空的,煤矿开采十多年后,地面开始塌陷,凹槽处塌陷的最厉害,拉扯着周边的地一起开裂。虽说9队在上游,离井口又是最近的,但灌溉水都顺着裂缝流到了地底下,根本无法灌溉,致使9队100多亩耕地撂荒,其余的龟裂。

  2014年开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老马花了2000元买了20公斤油葵种子撒在了他的12亩地里。随后又花了1000元买了5袋化肥,希望油葵能长得高大壮实点。每半月浇一次水,每次浇至少10小时,可即便是整晚的看着,水还是绕道渗进了裂缝里。就这样,老马大半年的心血打了水漂。虽说种这12亩地油葵只花了几千块,可看着别家油葵大丰收,老马的心里就说不出的堵。

  如今,耕地撂荒的那些村民已经搬离了,老马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说法

   村委会欲招商引资,复垦耕地

  撂荒的地就那么一直荒着吗?干旱的地也一直旱着吗?煤矿开采后,耕地该何去何从?记者采访了芦草沟村民委员会主任顾兴忠。

  记者:“煤矿开采是什么时候的事?涉及多少亩耕地?

  顾兴忠:“15年前,煤炭企业开始在芦草沟村2号井、3号井周边开采,涉及到原芦草沟村3个队。煤炭开采完后,企业便撤离了,对于有明显损坏的芦草沟村4队,给予了一次性赔偿。

  记者:“芦草沟村8队、9队的耕地是什么时候开裂的?

  顾兴忠:“大概在2010年,耕地开始出现大面积裂缝,村民反映没法浇地。我们去了一看,发现是由于煤炭开采,地下被挖空,导致地面塌陷,周围的地面也跟着拉裂。由于找不到开采企业,这块地就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每年按一亩地660元给村民补偿。

  记者:“当时为什么没有给他们给予补偿,或是复垦?

  顾兴忠:“当时只有4队的耕地有明显的损坏,8队、9队的耕地都看不出问题。

  记者:“就8队、9队耕地撂荒一事,村上有什么打算?

  顾兴忠:“说实话,村上也没那么多钱再继续给村民补偿,复垦前期,最起码投入上千万,村委会根本无力承担。

  说到底,耕地能否复垦,村民有无收成,都困在了钱上。眼见撂荒的耕地越来越多,村委会给予村民赔偿越来越吃力,进行耕地复垦、生态修复,成了芦草沟村迫在眉睫的事。

  在与芦草沟乡政府沟通后,顾兴忠有了个大胆的想法——招商引资,复垦耕地。“找一个商业公司,把现有的耕地表面挖掉,进行回填,然后打隔离墙种树绿化,直到恢复耕地。”顾兴忠说,商业公司也不能白干,村上会给予他们既得的经济利益。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2013年3月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规定,土地复垦应当综合考虑复垦后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生产建设活动造成耕地损毁的,能够复垦为耕地的,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就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办法》要求,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遵循“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使用”的原则。

  就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办法》明确,《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资金来源包括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可以用于土地复垦的耕地占用税地方留成部分以及其他可以用于土地复垦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