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三类高校毕业生可享求职创业补贴

21.04.2016  17:33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从今年起,我区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为三类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800元。 

    据了解,在自治区范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毕业年度内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就能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为残疾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者只能按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执行。 

  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发放程序为网上申请、提交材料、初审公示、上报审核、资金拨付等。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成功后,毕业生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过公示、审核后,各地将于当年的5月底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