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兵团计划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7万户
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完成17万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力争年内95%以上的城市居民以及85%以上的腹心团场、80%以上边远边境团场(除少数民族聚居团场以外)的职工群众住上水暖电卫配套的楼房,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来自新疆兵团建设局的消息称,今年,新疆兵团将继续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推进由注重建设向建设管理并重转变。计划实施的17万户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5万户,棚户区改造10.5万户。此外还将发放租赁补贴0.6万户;实施农村安居工程5.5万户;实施柴煤改气工程2.5万户;完成50万平米“暖房子”工程。
新疆兵团要求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强化住房规划设计管理,注重整体布局的协调性和完整性,突出特点,展现亮点,更加注重实用性、舒适性。师部城区及城市新建建筑要全面执行65%节能新标准,冬季室温达标率95%以上,符合“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保障性住房达到90%以上。同时,抓好住宅小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行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机制,制定和规范有关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市场化。
新疆兵团还要求各师团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严禁置换、虚报建设项目;严禁挪用、套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严禁混淆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政策,违反政策规定变相将保障性住房做为商品房出售。并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做到条目清晰、身份真实、信息准确、人房对应,严禁编造假资料。
2014年,新疆兵团新建保障性住房开工11.6万户,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9万户,竣工7.4万户,开工率达100%,争取中央补助资金88亿元人民币;完成农村安居工程5.6万户,争取中央补助资金8.07亿元;开展1.9万户困难职工家庭住房情况实名制登记,积极推进房源落实;开展危旧房屋集中整理,拆除危旧住房9万套,拆除集中连片棚户区212个;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为3424户家庭发放住房贷款6.78亿元;并完成十四师一牧场等保障性住房灾后重建。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新疆兵团职工生活环境,拉动了新疆兵团经济发展,提高了新疆兵团的凝聚力、向心力。通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连队转型发展等工作,城镇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