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微信男友1.28万元的女子被奎屯市警方刑拘

15.01.2015  14:48

1月8日,奎屯市公安局团结路派出所民警经过10几天的缜密侦查,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破获重大盗窃案件一起,涉案价值1.28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女,20岁,新疆沙湾县安集海镇人。2014年12月25日,陈某通过微信认识了奎屯市做生意的王某,并很快成为了微信上的男女朋友。28日晚,陈某应邀来到奎屯市某宾馆336房间与王某见面约会,并发生了性行为。然后,陈某深夜趁王某熟睡之机,将其钱包内的1.28万元现金盗走,并迅速离开宾馆,潜逃乌苏、沙湾等地,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第二天一早,接到报警的辖区团结路派出所民警一面勘查现场,调取视频监控信息进行筛选甄别,确定嫌疑人;一面摸排调查,抓捕陈某。2015年1月7日晚,经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工作,终于将四处躲藏的陈某抓获。

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民警的讯问,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见财起意、盗窃王某现金1.28万元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通讯员 邬宗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