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一男子窃同事手机被辞退 两次纵火报复

07.12.2015  13:46

男子季某盗窃单位同事手机被发现遭殴打,被单位辞退后,男子为泄私愤、图报复,两次在原单位宿舍纵火。

12月4日,奎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及团结路派出所参与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11月30日,他们接到消防部门反映,奎屯市某酒店宿舍29日、30日连续两日发生火灾,觉得比较可疑。接到线索,民警在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的同时,对酒店员工进行全面摸排。

摸排中酒店员工向民警提供了一条线索:11月中旬,被辞退的员工季某,在酒店打工期间,趁人不备盗窃了同事的手机,失主发现后,气不过将季某打了一顿。随后,季某被酒店辞退并搬离了员工宿舍。

民警根据线索进行调查,12月2日20时许,将在另一酒店打工的季某抓获。

经询问,季某对为泄私愤报复纵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季某称,他对偷手机被发现挨打一直耿耿于怀,觉得偷的手机还了,对方为啥还要打自己。11月29日、30日,便悄悄窜至酒店员工宿舍,两次将点燃的油腻抹布从窗户外扔进员工宿舍,将宿舍内的多人床上被褥烧毁。

据了解,季某今年23岁,甘肃秦安县人,小学文化。

季某法律意识淡薄,觉得自己放火只是为了报复,没意识到这是犯罪。”民警说。

目前,涉嫌故意纵火的季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通讯员 邬宗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