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乌兹别克斯坦艺人SHAKHNOZA SHAKIROVA等3人,中国艺人赛丽娃尔·夏吾开提1人疆进行 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公
11.05.2016 17:20
本文来源: 文化网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对邀请乌兹别克斯坦艺人SHAKHNOZA SHAKIROVA等3人,中国艺人赛丽娃尔·夏吾开提1人来疆进行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个人和单位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处反映。
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应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借机诽谤或诬告的,不予受理。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加盖本单位印章的书面材料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12号
联系电话:0991-8808801
公示内容
受理编号:新演字〔2016〕第00185号
企业名称:乌鲁木齐江阿湾演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木塔力江·努尔买买提
办结时间:2016年5月6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2016年5月6日
本文来源: 文化网
11.05.2016 17:20
故
事